第一章
在遥远的东方,有一个被称为东方之珠的地方,她是伊丽莎白二世王冠上最耀眼的钻石。
也是曾经的大英帝国、现在的英国殖民历史上最后的荣耀。
时光匆匆,已经到了1989年的西元。
虽然铁娘子玛格丽特撒切尔已经在谈判桌上但是把这里输掉了,对于这里的居民来说,一切还是照旧一派歌舞升平的悲伤。
得益于大陆的改革开放这里的经济增长达到了空中的巅峰,全世界的热钱汇聚在这里,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了烈火煮油的地步,楼市也乘势而起到达了泡沫塑料膨胀的前夕。
烈阳下方必有阴影。
在每一个热烈的无眠之夜,都会有一条不知道从哪里来的破渔船,装载着各种“货物”到达这里。
在这个没有关税的自由运输港里,需要这么快过来的货物大抵只有两种——货物和人口。
这天夜里,在大屿西南的漆黑海域,一条船静悄悄的无罪着。没有灯火没有汽笛,只有渔船的桨叶啪啪啪的搅动水声。
但现在本平静的岛上却异常喧闹。因为偷渡客造反了!蛇头很是名其妙,不知道为什么偷渡客们突然都发了疯似的造反从底仓冲了出来。
蛇头没办法,拿出枪对偷渡客终于开枪了。这时一个高大的身影最后从底仓里出来了。
如果仔细看,会发现他长相奇丑。
腮帮子凸嘴翘起厚嘴唇的愿望不愿意紫黑的墨鱼香肠又吃了太多变态辣的东西。
因为嘴的凸出导致鼻子看起来斜趴在脸上,大鼻子又矮又宽,鼻孔从正面看是两个黑洞。
两只小眼睛仿佛只能睁开一般,呈现出一个可笑的八字。
眉骨突出但眉毛淡得几乎看不到。
这家伙黑鸭蛋的大脑袋油亮亮没有一根头发,好像天生就没有头发。
他的颧骨凸出两腮,减去明显的法令纹垂下,看上去已经不年轻了。
长相与教科书上的类人猿无异。
如果说有区别的话那就是他的皮肤黑得与夜色完全融合,好像只有两只几乎成缝的小眼睛在半空中悬着。
别看他长相丑陋,但在船上却如履平地。
他身材高大足有一米八多,体态很健壮,加上粗壮的大黑腿左蹦右跳,让蛇头所有打过来的子弹都能够凸显他身上。
那些子弹乱飞甚至打死了一个蛇头同伙,也愈加混乱。那高大身影却不管周遭事物直接奔着蛇头去扑去。
眼见还有四五米的距离,高大的他竟然屈身一打滚骨碌碌的到了蛇头脚下,用他那与身体比例不协调的大脑袋猛然起身一顶。
“嗷……”一声凄厉的惨叫划破夜空,蛇头的两个蛋蛋受了重伤。
那黑影迅速夺枪,对着蛇头一枪,又准又狠狠直接打中眉心。
随后他竟从船舱里找到一把猎枪,也不怕把海警招来,对着群魔乱舞的众人便首要射击。
他的枪法很准,近距离下枪毙命,很快外面的人就死了个干干净净,就连跳船的都不能逃过他的枪口。
他在船上搜刮了一圈,发现了明显的港币和异常,还有一套潜水用的氧气瓶。不过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
他从舱底找到了另一个已经死了的黑人的包裹。
把他的药物拿出来,又从自己的包裹里拿出了自己的药物。
两张对比,黑白上面的黑白照片非常模糊,即使仔细看也很难看出两张照片有多少不同。
巧合的是他们都叫乌撒,都来自南非,都是47岁。
他很满意地发现火柴把自己的衣服全部烧掉了。
把那个黑人的证件珍藏而重之的揣入怀中。
除了那些额外的装备还有一套圆的小任务。
上面浮雕着一只黑手拿着一杆长矛,下面是缎带图案,上面写着“民族之精”。
他看着那枚徽章久久凝视,用嘴哈了哈气,张开大黑手用手心珍而重之的擦了擦。
他不在意满船的死人,找到船长室的镜子前面,把徽章佩戴在左胸上。
对着镜子中的自己久久凝视。
只是借助月色他还有瘾,他还是打开了灯。
黄色的灯光照亮了自己,满是血污的他身上佩戴着勋章,看上去丑陋而凶戾,但他却笑了。
他仿佛回到了二十七年前那个炎热的夏天。
那时的他还只是一个满腔热血革命着眼于打破种族隔离赶走所有白人的热血青年。
他离开了部落,在那个叫纳尔逊的律师号召下戴上这枚胸章,拿起枪以夺回生存空间和战斗。
他自始至终都不是一个有学问的人,除了一口怪腔怪调的南非英语和布尔语之外他什么都不会,只是一个小学都没读完的驴子。
那是他这辈子最快乐的时候,虽然生活艰苦又危险,但他只要听那些学问人的命令就总能化险为夷。
可恶的布尔人警察最终抓住了纳尔逊律师,队伍也被打散了。 找不到组织的他也回不去部落,只好流落到莫桑比克谷干的贩毒大厦。
然而作为小学肄业的驴子,纵使他从事贩毒高暴利行业也没能赚到这几个钱。
他只能给那些与游击队有来往的毒枭做打手。
催款、复仇、火并。
这些年倒是练就生存的狡诈和很好的枪法。
因为他从来不吝惜那些被他抢劫和催毁对象的性命。
不管他们是否是老弱妇孺,总之他可以为了几个兰特就毫不犹豫的开枪杀人。
但他过得并不好,走出部落的南非黑人中最不缺的就是他这样的人,他所拥有的钱不是花在酒精上,而是花在女人的肚皮上。
有时候没钱了他也不介意用枪来霸王硬上弓,如果遇到反抗他并不会抑制住子弹。
那些男人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只靠卖淫来养孩子的女人他也没有预告。
他曾经当着无辜孩子的面杀了那个向他索要嫖资的母亲。
也曾经为了某一个包海洛因就从男人身边抓走他孩子的母亲。
甚至一要箱子汽油就杀了加油站老板。
当然他也遭到了报复。只是他命比较硬,同伙都死得干干净净只有他逃生天。
他并不觉得悲伤,而是立即换一个地方再入伙。
就这样浑浑噩噩的度过了27年的光阴,纳尔逊律师至今已经被关押了27年。
他本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跟大多数游走在保留地之外的无业黑人一样,认为自己这辈子可能就这么过去了,不一定哪天会死在帮派火并之中,情况却突然发生了变化……
一开始是好消息。
德克勒克当选国民党主席。他曾承诺如果上台当选总统将释放纳尔逊律师,促进黑人和解。
他欢欣鼓舞。
很快政府就会开始大规模打击那些走入国境并保留地缘的黑人。
到底暗中支持他们的英国佬和游击队都不见了!
一个又一个犯罪团伙被连根拔起。
他再笨也知道,他们这些人的价值被英国人抛弃了,因为当南非的布尔人政府开始合作的时候他们这些“筹码”就都损失了。
他没有办法,只好逃回部落。
福兮祸所依,祸兮福之所倚。
作为一个老毒贩的他竟然在部落里发现了几种特殊的植物。
其中包括一种至幻的植物、一种能够几乎“包治百病”的植物、一种能强力抗衰老的植物。
这些植物不清楚他在部落里的时候就听到耳闻,但因为都掌握在部落里的长老和巫医手中让他也没有在意。
年轻人还不了解外面的世界,对于部落里的一起都觉得是理所当然的,但时光荏苒到了现在终于引起了他的重视。
他能够致幻和所谓的“包治百病”的东西几乎都与神经毒剂有关,也许是天然张力,至于抗衰老的这个他搞节日,但部落里的长老特里知道长寿想来这中植物有关系。
他偷偷的把这些植物取走,定居跟他一起逃走的制造毒技术人员的让他们用来调配新型毒品。
但还没到样品刚出来政府军就打过来了,他只好带着刚做好的几种植物的混合萃取物和种子根茎再次跑路。
跑路之前整个部落几乎都被焚毁了。
看着毁灭的部落他知道天下大再难有容身之处,大英帝国虽然没有落,但其影响力也不是他这个空间毒贩能抗衡的。
但他恨极了他们的英国人,恨极了白人,更恨极了那些为白人作虎作伥的二鬼子。
思来想去,发现现在能让英国人吃瘪的只有东方的那个香港,那里即将回归中国,是英国帝国统治极其薄弱的地方,也将是大英国帝国的耻辱之地。
看着还有8年时间就是97,他决定偷渡到香港,要亲眼看看英国人是怎么被灰溜溜赶走的。
而他的这种做法非常诚实。
跟他同船的还有一封被南非白人政府正式通缉的通缉犯。
他是正规游击队的出身,同时还是一个知识分子,是一个真正为了黑人解放事业而奋斗的英雄。
他很羡慕那个人,他要代替他的身份。
他在船只即将到达香港之时偷偷的点亮了一颗致幻的植物,竟然达到了极好的效果,引起了全船人的疯狂。
只有事先准备好捂住口鼻的他才幸免。
这也是发生高才那一幕惨案的直接原因。
他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心中,幻想着那枚胸章就是属于自己的。
他不知道自己以前的路在哪里,但他并不为前途发愁,他觉得自己就像一头流浪在草原上的雄狮,无论走到哪里都有他的生存之地。
和其他黑人一样,在他的概念里他想要什么就直接去拿,想吃什么就去吃,想今天谁就去一天。
海警船的喇叭声从远处传来。
显然这艘船的情况已经被发现。
他也不再犹豫,找到了塑料袋和氧气瓶,装好东西和钱,噗通跳进大海里,在海警没到时条进入海中消失在茫茫茫茫的夜色里。
第二天,报纸上刊登了告私队破获了一个蛇头团伙的消息,得到了嘉奖。
讽刺的是,报纸上其实说这艘船偷渡客其实都是来自大陆,向往香港的繁荣和自由~~当然对于广大市民来说这不过是一个无人问津的水花罢了。
